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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2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正规赌篮球软件: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我委联合相关部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灵活有序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现将2020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通报如下。
一、持续优化稳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
经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全国共2508家三级公立医院参加2020年度绩效考核。其中,西医类医院1923家(综合医院1342家,专科医院581家),中医类医院585家。与2019年相比,新增考核医院143家,因合并、降级、撤销等原因退出考核的医院共48家。
(一)完善考核支撑体系,持续提升标尺精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要求,完善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计算公式与统计规范,持续优化考核参照体系。升级手术操作分类代码版本和病案首页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简化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数据上传流程,增加系统智能审核模式,辅助提升医院数据填报质量。
(二)加强专业培训指导,持续提升数据质量。组织多领域专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指标解读、填报指导、常见问题分析等培训共10场次。多渠道收集问题累计3000余个,更新发布答疑手册15版,推出系列宣传品1期。新增病历上传功能,按计划推进4轮数据质控,持续加强病历内涵质控。运用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分析3.89亿份病案首页和其他184.7万项数据、3.25万条佐证资料,应用大数据技术加速推进考核工作。
(三)推动完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工作效果。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管理,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用数字证书、虚拟专用网络等技术,有效提升数据采集、传输等全周期的信息安全水平。积极落实统计督查整改要求,探索公立医院病案首页数据共享机制,努力减轻基层数据填报负担。
二、2020年度国家监测分析情况
根据参加考核的1923家西医类医院数据,对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绩效指标进行监测分析。结果显示,大部分指标持续向好,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三级公立医院向高质量发展方向持续迈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关业务工作和经济运行情况出现一定波动,但总体上三级公立医院经受住了考验,为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三级公立医院向高质量发展方向持续迈进。
1.诊疗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一是临床检查检验可比性持续提升。2020年,97.09%的三级公立医院参加了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工作,覆盖范围较2019年提高0.85个百分点。全国范围内临床检验项目的参加率中位数为89.41%,较2019年提高15.54个百分点,合格率中位数与2019年基本持平(见图1)。其中,天津全部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工作,辖区内医院临床检验项目的参加率中位数(98.18%)与合格率中位数(97.90%)均位列全国第一;广东、吉林、海南和甘肃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提升较为明显。二是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6.28DDDs,较2019年下降1.5DDDs,且明显优于40DDDs的国家要求。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和点评出院患者医嘱比例分别为15.21%和19.16%,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和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分别为54.50%和95.63%,均较2019年有所增长。辅助用药(依据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计算)收入占比为1.72%,较2019年下降2.70个百分点(见图2)。三是大型医用设备管理能力逐步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为85.91%,较2019年提高0.55个百分点;建立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台账、制定预防性维护维修计划和执行台账的医院比例有所提升,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图1 三级公立医院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和合格率情况
图2 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及辅助用药使用情况
2.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平均级别由2019年的3.23提高至3.65。91.26%的三级公立医院达到3级及以上水平(占比较2019年提高8.02个百分点),65.26%的三级公立医院达到4级及以上水平,在医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为创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打下较好基础。上海、北京、浙江3个省份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超过4级;山西、宁夏整体提升相对较快。截至2020年底,83.42%的三级公立医院建立了远程医疗制度,70.53%的三级公立医院建立了远程医疗中心,81.29%的三级公立医院能够向医联体内成员单位提供至少一项远程医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为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提供技术支撑。
3.持续发展机制不断健全。在人员结构方面,2020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比例为17.86%,较2019年提高0.61个百分点;医护比为1:1.52,超过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要求(1:1.25);中医、儿科医师占比与2019年基本持平,麻醉、重症、病理医师占比较2019年有所提高。在专业人才配备方面,设立总会计师的三级公立医院占比约为72%,较2019年明显提升,宁夏、安徽、内蒙古、广东、甘肃等省份设置了总会计师的三级公立医院比例相对较高。在人才培养方面,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在当年总经费支出较2019年下降18.01%的情况下,医学人才培养经费支出总额与2019年基本持平。接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为20.84万,占比33.63%,较2019年提高4.08个百分点。91.88%的医院有符合统计条件的考生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平均通过率为73.89%,与2019年基本持平;其中,北京住院医师首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为全国最高(87.2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平均招录完成率,全科、儿科、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完成率均较2019年有显著提升。在科研创新方面,与2019年相比,2020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经费和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成果转化金额均呈上升趋势,获得科研经费支持的三级公立医院比例进一步提升。被设置为国家医学中心的三级公立医院获得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总量均位于全国领先水平,并能够积极推进将科研成果转化临床应用。科研经费总额位于前5位的三级公立医院科研项目经费平均为56538.25万元。广东、浙江、上海、北京、四川等省份对于省内医院科研工作投入经费支持力度较大。
4.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2020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和住院患者满意度分别为86.51分、91.68分,较2019年提高1.10分、0.67分(见图3-4)。门诊患者满意度最高的5个省份依次为浙江、四川、福建、山东、湖南;住院患者满意度最高的5个省份为浙江、江苏、山东、福建、上海。医务人员满意度79.71分,较2019年提高0.95分,在同级关系、发展晋升方面的满意度相对较高,在工作内容与环境、薪酬福利维度方面分数提升较快;医务人员满意度最高的5个省份依次为宁夏、湖南、浙江、福建、吉林。
图3 2019-2020年门诊患者满意度比较
图4 2019-2020年住院患者满意度比较
5.医联体建设和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三级公立医院持续落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帮扶和指导对口支援医院和医联体内成员单位,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73.24%的三级公立医院能够指导或培训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护理延伸服务。部分三级公立医院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内成员单位间的诊疗信息共享,便于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二是在接受其他医院对口帮扶的三级公立县医院中,大部分医院四级手术量相比2019年有所增长,国家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的参加率和合格率、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持续提高,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有不同程度下降且75%的医院满足综合医院不高于40DDDs的要求,42.86%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级别超过全国平均值,34.69%的医院获得科研项目支持的经费总额较2019年有所提升。
(二)三级公立医院经受住了疫情考验。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为确保疫情防控、日常诊疗同步开展,各医院加大防控力度,运行成本增加,运营压力加大。但总体上三级公立医院仍经受住了考验,展现了“韧性”,为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1.医疗服务方面。一是医疗服务数量整体减少,但疑难危重患者救治能力仍有提升。2020年,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有救治需要的患者能够有序接受治疗,各地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在倡导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的同时,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模式和就医流程,采用单间收治、预留隔离床位、控制病床使用率等措施,并通过延长门诊开药周期、推广互联网诊疗等方式,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次数,合理控制线下医疗服务量规模。在此背景下,各地三级公立医院就诊人次数、床位使用率及出院患者手术人数和微创手术人数均有相应下降,但出院患者中实施四级手术的人数稳中有增,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均较2019年有所提升(见图5);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总体病例组合指数(CMI值)相当于2019年的1.05倍,反映出三级公立医院收治患者的疾病疑难复杂程度进一步提升。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三级公立医院更加重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满足急难危重患者看病就医的刚性需求。二是在收治急难危重患者数量持续增长的同时,质量、安全和效率仍然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分别为0.56%和0.1%,均较2019年有所下降;低风险组病例死亡率中位数与2019年基本持平。部分医院积极发挥日间手术优势,缩短患者术前等待时间和在院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日间手术人数较2019年增加6.44%,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为10.85%,较2019年提高1.93个百分点。三是预约诊疗制度与疫情防控要求同步落实。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达56.60%,较2019年提高9.34个百分点。北京门诊患者预约诊疗率为82.94%,为全国最高,广东(76.58%)、福建(75.21%)、宁夏(71.62%)的平均预约诊疗率明显高于其他省份。在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有较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仍稳定在22分钟。疫情期间,三级公立医院有效执行防控要求,推进非急诊全面预约和分时段预约,持续完善预约诊疗方式,为疫情期间避免人员聚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患者有序就医提供了支撑。
图5 2016-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开展情况
2.运营效率方面。一是医疗盈余普遍减少。2020年,全国20个省份医疗盈余为负,占比62.5%,较2019年增加56.25个百分点;753家三级公立医院医疗盈余为负,占比43.5%,较2019年增加25.89个百分点。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医疗盈余率为-0.6%,较2019年下降3.6个百分点;医院资产负债率为44.09%,与2019年基本持平。二是2020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增幅和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为9.25%、5.79%(可比价格是指根据年度消费价格指数进行调整,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后的价格);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和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为4.84%、1.97%。次均费用增加主要受到诊疗成本提升的影响:一方面,通过病例组合指数(CMI)和四级手术占比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疑难危重患者数量和比例提升,次均诊疗所需费用相比以往有所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针对住院病人和陪护人员开展了“1+3检测”(“1”指的是核酸检测,“3”指的是肺部CT影像学检查、血常规和血清学新冠双抗体检测),增加了费用支出;此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兼顾疫情防控要求和门诊慢性病患者诊疗需求,多数医院推行长期处方或延长开药周期,减少了患者就医次数。三是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与2019年基本持平;万元收入能耗支出为90.06元,较2019年降低5.65元。四是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加大。2020年,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13.15%,较2019年提高5.21个百分点,提高的部分主要为疫情防控的专项补助。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增加2.65%,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占医疗活动费用比重为4.05%,较2019年提高0.38个百分点。
3.跨省异地就医方面。一是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数量减少,但基本格局并未改变。2020年,受到疫情防控出行要求的限制,全国三级公立医院中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患者404万例(按照患者工作地和居住地判断患者是否为异地就医),较2019年减少184.3万例,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占比为5.39%,较2019年下降1.35个百分点,省外就医的主要疾病与2019年基本一致。向外省流出患者数量减少最多的前5个省份是广东、河北、浙江、安徽、江苏,在减少的全部跨省异地就医患者中约占40%;流入患者数量下降最多的前5个省份是北京、上海、四川、湖北、浙江;住院患者流入数量最多的前5个省份,以及流入患者占本省住院患者比例最多的前5个省份与2019年基本一致。二是跨省异地就医现象具有较为明显的地理相关性,并有向医疗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聚集的趋势。如在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数量较多的省份中,流出安徽的患者中约85%流向江浙沪三地,流出河北的患者中约75%流向京津二地,河南跨省异地就医患者的主要流向为江浙沪京,江西跨省异地就医患者的主要流向为沪粤浙;在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比例较高的省份中,西藏外流患者中约70%的患者流向四川,内蒙古的外流患者中流向京吉宁辽的比例约占60%,黑龙江外流患者的主要流向为京津鲁辽沪等地。
三、通过绩效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级公立医院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从绩效考核数据可看出,大部分医院在原有水平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区域间的差异在不断缩小,但差距仍然存在。区域间比较看,东北地区三级公立医院的信息化水平、人员配备水平和资金保障水平等相对较弱,如东北地区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级别、每百张病床药师配备人数、紧缺医师配备人数、人员经费占比等明显低于其他地区,而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如上述两个地区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均明显低于其他地区,相较四级手术占比较高的华北和华东地区低约6个百分点,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相对略高,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相对略低。相比较而言,华东和华北地区在各指标上明显优于其他地区,表现为硬件设施更加齐备,人力资源更加充足,功能定位落实更加有效,工作开展更加规范等;华东地区所拥有的三级医院的数量以及各医院的相对水平均位于全国前列。区域内比较看,各区域内部同样存在省份和医院间的差异。例如,华北地区排名位于前列的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北京,西南地区排名位于前列的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东北地区的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吉林和辽宁。省份间比较看,各省份在医疗服务技术与能力、科研创新、紧缺医师配备等方面呈现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化趋势。例如,黑龙江和西藏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尚未达到3级,明显弱于其他省份。西藏的出院手术患者四级手术占比连续三年不足10%;西藏、新疆连续2年医护比未达目标值;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最高的省份与最低的省份相差502.9万元,且差距相比往年进一步加大。
(二)精细化管理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一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从整体情况看,全国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尚未满足“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4级”的要求。从医院个体看,33.33%(641家)的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级别未能达到4级,主要集中在辽宁、黑龙江、山东等地区。二是在合理用药方面,431家综合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均高于40DDDs;三年来,上海、湖北、海南、西藏持续高于40DDDs,药物合理使用与管理仍需加强。三是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紧缺医师配备不充足的情况,如内蒙古、甘肃、河南等省份重症医师占比较低,且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大部分医院逐步重视大型医用设备的维修和养护的工作规范,但是对于大型医用设备的质量控制工作重视的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患者就医感受和医务人员获得感仍需进一步改善。一是患者对于就医环境、标识的清晰程度、就诊的便捷程度等提出更高要求,尤其是与其他年龄人群相比,60岁以上的老年人对就医过程中挂号便捷程度、医院空间便利程度、服务设施配备、出入院手续办理的便捷程度等不满意的程度相对较高,表明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背景下,公立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适老化”程度,落实便捷老年人就医的相关举措。二是医院员工中,反映劳动强度较高、工作负担重的比例相对较高。分群体看,护士和初级职称人员的满意度相对较低,上述两个群体中,认为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的比例较高。
(四)相关部门责任仍需进一步落实。在未设立总会计师的三级公立医院中,有68%的三级公立医院由于岗位设置和编制问题等,导致未能按照要求设立总会计师;在设立总会计师的医院中,约30%的总会计师未能进入领导班子,总会计师职能尚未完全发挥。此外,在积极承担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虽然针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的力度有所增长,但与医疗收入减少的幅度(7.54%)相比,仍难以有效弥补相应缺口。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绩效考核工作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加快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包括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在内的省级医疗高地建设,有序促进医疗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提高省域诊疗水平,持续提高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医联体建设和对口支援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医联体内管理和技术同质化发展,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有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三级公立医院发展环境。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提高政策衔接和系统集成能力,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在“十四五”时期发挥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的协同作用,尤其要研究建立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下,对公立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学合理补偿机制,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进一步提升三级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院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及时总结经验,明确阶段目标,不断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能力。紧密围绕人才队伍、医疗质量、专科建设、临床科研、医院文化等工作,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持续推进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尤其注意提升老年人就医全过程的便捷程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医院要正确看待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认识绩效考核助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公立医院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公立医院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6月15日